69岁区锦新 澳门国安首案囚12年半 妻斥莫须有迫害!
星期五(11月6日),澳门完成史上首宗国安审判。民主派领袖区锦新被控“颠覆国家政权”等罪名,于初级法院被判囚12年6个月。
现年69岁的他预料须服刑到2039年,出狱时已年届82岁。根据澳门《刑法典》规定, 服刑至三分之二可申请假释。
判决后,区锦新妻子郑妙珊表示家人对于裁决不可接受 。她发公开信指区案是政治审判,“是人格羞辱的莫须有迫害”。
这是澳门首宗国安案,案件过程并不公开,区锦新由“指派律师”辩护,审理法官及律师身份不明。从预审、开审到宣判,外界只能从政府新闻稿得知消息。
澳门政府表示尊重并支持法院裁决,指政府维护国安、捍卫法治的立场坚定不移。

被起诉七罪、其中四罪成
初级法院于今早10点就区案作出裁决。法院判处区锦新四罪名成立:
一项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
两项“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”罪
一项“违反保密”罪
根据法院裁决,在7月2日的预审中,区锦新被起诉七宗罪:三项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、三项“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”罪,以及《刑法典》下一项“违反保密”罪。
就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,法庭指出,事实显示区锦新“长期亲身协助和配合”境外组织,“收集、预备,及散布充斥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主张,以及虚假歪曲的图片及资讯”,借此勾连境外组织煽动仇恨,以图推翻中国国家根本制度。而相关行为在《维护国家安全法》于2023年修订生效后仍然持续。

这一行为同时触犯“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”罪,但因两罪存在表面竞合关系,以较重罪的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作处罚。
至于另外被起诉的两项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及两项“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”,法庭指出,在2023至2024年期间,区锦新先后与多个境外组织勾连,亲身协助其收集虚假且歪曲消息、合谋散布,意图使外国作出针对中国及澳门的敌对行动、引发仇恨,以及破坏澳门特首选举。
就这行为,两项“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罪”成立,但两项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因为嫌犯行为是否达至“推翻、破坏程度”的要求存在疑问,罪名不成立。
最后《刑法典》下“违反保密罪”一罪,法庭表示区锦新2021年身为时任立法会议员,把参加立法会“土地及公共批给事务跟进委员会”有关赌牌续期闭门会议的秘密内容向境外组织泄漏,认定“违反保密罪”罪成。
法庭在判案理由中指出,尽管嫌犯为初犯,且承认作出相当部分的犯罪事实,“惟其故意程度极高,有关犯罪的不法性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均十分严重”。
经合议,法庭最后决定判处区锦新单一刑罚12年6个月。
突发宣判
据在场媒体表示,押送区锦新的囚车于上午9时38分驶入澳门西湾初级法院。
在法院外,道路被封,现场有大量保安和警察看守。法院对出空地设有传媒区,大批无法进入法院的传媒只能在此等候,现场约有20人。
是次宣判消息公布来得突然。11月5日初级法院于下午3点发新闻稿,表示区案将于明早10点公开宣判。欲旁听的公众及传媒须分别在4点起到法院及新闻局的线上系统登记。
但有市民发文表示,4点02分左右到达法院,已有职员表示“已经取完筹,额满了”。当局没透露旁听席数量为何。另据BBC中文了解,有本地媒体表示成功在新闻局系统登记后,获告知“没有足够的位置”无法旁听。
今早新闻局向现场媒体确认,只得四间传媒出席旁听,包括澳门广播电视中文及葡文台、澳门日报及大众报。BBC中文联系新闻局确认消息,截至发稿前未有回复。
这是澳门首宗闭门国安案。自区锦新被羁押后,案件一直沉寂,至相隔接近一年,外界方得知案件进展。
今年7月9日,初级法院无预警宣布区案于一周前完成预审,控罪扩展至三罪:“颠覆国家政权”、“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”罪,以及“违反保密”罪。
